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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宁财政:“三全服务”持续推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2020-05-12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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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宁市财政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为契机,着力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2015年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2529万元,积极助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引导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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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宁市财政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为契机,着力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2015年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2529万元,积极助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引导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和脱贫攻坚行动,在扶贫帮困、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方面成效凸显。海宁市先后入选全国社会工作专项示范地区、全省三社联动示范观察点,成功创建全省首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一是监督管理全方位。由市民政部门牵头,统筹市级部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采购流程,采取“五统一”工作法,即统一申报、统一立项、统一督导、统一监测、统一评估,高质量推进政府部门社工服务项目实施。制定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1+3”指导性文件,创新举办2020年度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需求新闻发布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标,切实规范社会工作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二是服务覆盖全领域。2019年,全市有15个市级机关购买社工服务40个,由28家注册专业社工机构承接,涉及资金550万元,全市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涉及15个民生部门,基本涵盖了儿童、青少年、老年、矫正、禁毒、优抚、救助等专业社会工作全部领域,同时逐步探索了机关干部心理干预、老信访户、少数民族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婚姻关系调适、问题青少年、困境儿童、禁毒、司法矫正等领域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三是评价督导全过程。接受市政协委托,开展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导第三方机构合理科学设置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直接提请市政协审议,对发现问题下发通知督促整改。实施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一站式”助力计划,每年委托第三方为社工项目执行团队提供全程督导及每月不少于两次的专业培训或面对面辅导,实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引入第三方监测项目,委托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以评促建,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提高社工服务项目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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