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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和骨灰存放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1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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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和骨灰存放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房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2019】0751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受房县殡葬服务中心的委托,
正文内容
房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和骨灰存放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房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2019】0751号计划函的要求,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受房县殡葬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房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及骨灰存放室和骨灰存放室新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的建设地点:房县殡葬服务中心 
2、建设内容: 
(1)火化车间:框架结构,地上656.78平方米,总投资约150.37万元。
(2)骨灰存放室:框架结构,地上247.27平方米,总投资约46.95万元 。
3、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4、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12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及本项目拟派人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企业缴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
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明;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持有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项目班子近三个月(2019年2月-2019年04月)社保证明明细和社保缴纳发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须知: 
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17:00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在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259号)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单位开户行许可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7、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 
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下午3:00。
地点: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25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房县殡葬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明宏 联系电话:13807155565
代理机构:湖北翘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 址: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259号
联系人:成瑞 联系电话:0719-323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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