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晋州市项目建设评审、评估入围项目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64350020008
项目联系人:王凤春
项目联系电话:15511366527
采购人: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采购人地址:晋州市迎宾大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314808
代理机构:河北芳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6号汇龙国际公馆1号楼11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11366527
预算金额: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7-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晋州市便民政务服务中心8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晋州市便民政务服务中心8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6年7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须包含所申报专业的评估咨询资格);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不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供应商与被授权人签定的劳动合同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留原件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在晋州市便民服务中心8楼大厅报名和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审核通过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