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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党员教育活动中心项目(展陈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19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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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党员教育活动中心项目(展陈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18 15:31:32 采购项目编号: 440100-201910-100191-0066 采购品目:展览服务 预算金额: 1,499,3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粤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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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党员教育活动中心项目(展陈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18 15:31:32  采购项目编号: 440100-201910-100191-0066 采购品目:展览服务 预算金额: 1,499,3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梁颙 项目经办人:梁达超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教育局 的委托,拟对 广州市教育局党员教育活动中心项目(展陈部分)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910-100191-006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局党员教育活动中心项目(展陈部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99,3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党员教育活动中心项目(展陈部分)”提供相关服务工作,具体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展陈服务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3.最高限价:人民币1499300.00元  4.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5)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3-3《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原件核查的项目须到现场办理。供应商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磋商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除外);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由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11 月19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12 月03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年12 月03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9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谭先生 联系电话:020-3873096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华峰 联系电话:020-2208385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联系人:古爱媚 联系电话:020-38730932 传真:020-38731486 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广州市教育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联系人:梁凤明 联系电话:020-22083829 传真:020-22083829 邮编:510030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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