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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馆修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9-11-20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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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馆修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19-11-19 至 2019-11-26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文化馆(辽宁省青年宫)委托,对辽宁省文化馆修缮、改造工程项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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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馆修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19-11-19 至 2019-11-26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辽宁省文化馆(辽宁省青年宫)委托,对辽宁省文化馆修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100742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01 消防工程  查看 02 装修装饰工程  查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个合同包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6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第一包:1360000.00元 第二包:224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一包报名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需求); 2、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如为企业,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如为事业单位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函; 4、采购公告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 8、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第二包报名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需求); 2、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如为企业,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如为事业单位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函; 4、采购公告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 8、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11-19 8:30起至 2019-11-26 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12-10北京时间13:3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砖色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11-19至2019-11-26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省文化馆(辽宁省青年宫)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 项目联 系 人: 章老师 联系电话: 024-23891708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项目联系人: 谭帅 联系电话: 024-66755756 传真: 024-82398827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140100100007475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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