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粮食收储公司江西省石城县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编号:GZYX2019-SC-LS01)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
业主单位:石城县粮食收储公司
招标截止:2019-12-23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
所属行业:电脑网络计算机 水利桥梁建筑 农林牧渔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西省石城县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石城县粮食收储公司
行政区域 石城县 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16:42
獲取招標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3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100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年12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 2020年01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 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四楼)
预算金额 ¥134.83464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燕
项目联系电话 18279750116
采购单位 石城县粮食收储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石城县西华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万先生13970706031
代理机构名称 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晓燕 18279750116
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粮食收储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西省石城县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西省石城县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ZYX2019-SC-LS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燕
项目联系电话:182797501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城县粮食收储公司
地址:石城县西华中路
联系方式:万先生139707060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燕 1827975011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人民币)
江西省石城县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项1348346.44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4.8346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年12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年12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⑵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⑶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供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⑷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要求的产品。
⑸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符合《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要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