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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乡“庆元嘱托馆”主题馆项目——文化展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1-0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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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乡庆元嘱托馆主题馆项目文化展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2-31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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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乡“庆元嘱托馆”主题馆项目——文化展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2-31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截止:2020-01-13 所属地区:浙江-丽水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龙溪乡“庆元嘱托馆”主题馆项目——文化展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龙溪乡“庆元嘱托馆”主题馆项目——文化展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金丽招201909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总金额  (万元)  备注  1     龙溪乡“庆元嘱托馆”主题馆项目——文化展厅项目  项  1  97  详见采购需求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公布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六.磋商文件获取:  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8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允许其获取。  2. 磋商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3.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4. 获取方式: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以登录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申请注册。  六、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提交:  1. 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⑴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⑵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濛洲街222号四楼417开标室二)。  九、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0年1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7开标室二)  十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按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方式缴纳。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zjzfcg.gov.cn, \ http://qy.lssggzy.com/qyweb/  十四、验收:  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成果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服务技术需求要求、响应文件及响应人承诺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十五、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8-6012546      地址: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蒋宏涛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0578-2128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09号五楼西侧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桂菲    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传真:0578-6019125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注册事宜: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上进行注册登记;  (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4)本项目为电子评标,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但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强制要求。供应商仅提交介质储存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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